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于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19,052,477股扣
除公司已回购股份900,000股后的总股本518,152,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089,148.62元(含税),不送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0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每股现金红利=31,089,148.62/519,052,477=0.059895元/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895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从 20.00 元/股调整为 19.94 元/股,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咨询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电话:0575-89007574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