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9 2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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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5 名,
实到监事 5 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为监事李旸先生和
王旭亮女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
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
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
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
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即: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
集团”
  )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
洁能源”)60%股权,同时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川发磁浮”)100%股权及对其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
务有关的部分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路桥”)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
况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
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募集配
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
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交易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川发磁浮 100%股权、对川发磁
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出售新筑交科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
和负债。
  截至目前,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尚未完成,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
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
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
清洁能源 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51%股权不在资产购买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内(四川路桥
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
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蜀道清洁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目前,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
披露。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即 2025 年 6 月 10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
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5.90           4.72
   前 60 个交易日        5.54           4.43
  前 120 个交易日        5.48           4.39
  注: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为 4.3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
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
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股份锁定期主要
安排如下:
  蜀道集团承诺对其本次认购的新筑股份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交易或转让,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
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则蜀道集团对其本次
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蜀道集团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约
定。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
锁定期或存在其他要求,则蜀道集团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
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与
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份登记日前的全部滚存利润/亏损由股份
登记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中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
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
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情况,与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后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发行数
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
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
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相关
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蜀道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
蜀道清洁能源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蜀道
清洁能源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
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
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
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
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
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其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亏损,由本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形成正式重组报告书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受蜀道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
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组上市的议案》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说明》
     。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规定情形的议案》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
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的议案》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
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
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
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重组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
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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