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9 19: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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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杭州滨江房
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
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沈
伟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沈伟东先生: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7
年5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2007年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杭州分所,曾任业务部门经理;2000年-2003年就职于浙江
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1995
年-2000年就职于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沈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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