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李立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现第六届
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许文显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李立斌先生,独立
董事梁丽萍女士、周颖女士和刘俊劭先生。本届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
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
审计委员会 梁丽萍(主任委员)、周颖、刘俊劭
战略委员会 许文显(主任委员)、李立斌、梁丽萍
提名委员会 刘俊劭(主任委员)、许文显、周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丽萍(主任委员)、李立斌、刘俊劭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立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
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南平市合成氨有限公司销售科长,江西元
力董事,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
公司总经理、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力
益海嘉里(福建)循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元力益海嘉
里(盘锦)循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获得南平市延平区“优
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李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250股,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7,25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47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