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5.86 元/股(含)(该价格为公司 2024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经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38.61 元/股
(含)。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22 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及/或
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
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将已回购的股份 8,000,000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及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163,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492%,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26.03 元/股,最低价为 16.4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
由人民币 25.86 元/股(含)(该价格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经除息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38.61 元/股(含)。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61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10,360,01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4.816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8.61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5,180,006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4080%。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8.61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调整后每股价格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
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生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及股份回购进
展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5.86 元/
股(含)(该价格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经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38.61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调整后每股价格的 150%,调整后的
价格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生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不变。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