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9 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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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3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 24 亿元),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
司 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5380 号)。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预计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期债
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圆统一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
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称为“担保及信托专户”),专户名称
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近期,华强集
团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2,000,000 股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
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以上担保及信托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
由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
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27,888,840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
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56,707,320 股
股份、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专户”持有的 4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9%;前述拟办理担保
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39%,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
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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