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 塔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涉 及
的 宁 夏 电 投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资 产评估报告
估基准 日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宁国运新能源
( 盐池 ) 有限公司60%股权已无偿划转至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 司, 宁国
运新能源 ( 盐池 ) 有限公司将其所持高沙窝 28 万千瓦风电项 目对应的全部
资产与负债已无偿划转至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范围包
含宁国运新能源 ( 盐池 ) 有限公司 60%股权,但不含宁国运新能源 (盐池 )
有限公司拟剥离的高沙窝 28 万千瓦风电项目;
(9) 假设预测期现金流在全年均匀流入、 流出。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 将会对本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产生影响。 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充分
考虑评估假设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 评估结论
( 一) 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模拟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
账面价值为 629,059.85 万元,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22,561.57 万元,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70,998.28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宁夏电投新能
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0,927.00 万元,增值额为 9,928.72 万元,增
值率为 13.98%。
( 二 ) 市场法评估结论
经市场法评估,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 司模 拟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
账面价值为 629,059.8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22,561.57 万元,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70,998.28 万元, 市场法评估后的宁夏电投新能
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9,745.00 万元, 增值额为 8,746.72 万元,
增值率为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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