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6 22: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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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25-06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
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宁夏电投
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
  。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
现将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
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 1-3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利安达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在不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和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            108,091.52     643,443.99     94,490.08      490,436.89
负债总额             73,138.91     556,841.89     57,084.48      404,000.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营业收入              3,745.37        10,389.61   23,697.60      42,983.32
净利润              -2,447.28         1,313.45   -16,636.97        564.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421.01         1,338.69   -16,703.62        493.41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67.66%           86.54%      60.41%         8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0.15          0.004
  从上表测算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母净
利润、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的盈利
能力显著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显著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
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
力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后可能出现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
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
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一)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
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争取更好地实现
标的公司预期效益。上市公司将把握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
加快建设已获得的新能源增量指标,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营
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
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
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并遵循《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
分配的规定,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实行持续、稳定、积极
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电热力有限公司分别做
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
业作出相关处罚或者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如本人
作出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者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五、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
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并将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
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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