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5-043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开元”变更为“ST开元”,股票代码仍为
“3003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准许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
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
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
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
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
止上市。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天,并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的日涨跌幅不变,仍为2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情形,公
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及实施替代程序确
定对湖南乐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
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829,995.17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170,776,018.62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7,050.3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41,320,264.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9,714,771.26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
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
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 2022-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且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公司关于撤销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9日(星
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自2025年6
月10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开元”
变更为“ST开元”,股票代码仍为“300338”,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
变。
五、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2-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
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