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6 2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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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055,366 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193,610,000 股减少为 192,554,634 股,注册资本将由 193,610,000
元减少为 192,554,63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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