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6 19:05: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8
                    九号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基础股票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
   ?每份分配比例
   每份存托凭证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
   ?相关日期
   存托凭证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1,730,101.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剩余股份70,789,131.2股为基数,
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北京时区)下午收市时(或者营业结束时)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800,625,073.87元。
   基于前述方案,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
(北京时区)2025 年 6 月 12 日沪市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派
发境内存托凭证对应的权益。现就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主要内容
   (一)发放年度
   (二)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拟 以 实 施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的 存 托 凭 证 总 数
   如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份现金分红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 717,301,017 份,扣除公司回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9,409,705 份 存 托 凭 证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存 托 凭 证 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公司存托
凭证总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份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实际分派的每份现金
红利)÷存托凭证总数=707,891,312×1.131÷717,301,017≈1.116 元/份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116 元/份。
   (三)分派对象
   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沪市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二、相关日期
  存托凭证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三、权益分派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金清算系统向存托凭证登记日沪市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存托凭证持有人红利暂
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无
  (三)扣税说明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
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52
号)及《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3 年第 22 号)等有关规定纳税。
  四、有关咨询方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4828002-841
电子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九号公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