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谷洋投资”)、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谷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65,480,39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65.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近日公司接到股东谷泽投资及谷洋投资的通知,
谷泽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1,449,850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5%。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谷泽投资及谷洋投
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回购股份注销、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206,682,881股
持股比例 57.46%
IPO 前取得:420,889,94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739,197股
其他方式取得:782,053,736股
注:上表所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是指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47,245,468股
持股比例 7.01%
IPO 前取得:51,710,073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95,535,395股
注:上表所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是指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1,552,043股
持股比例 0.5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552,043股
注:上表所述“IPO 前取得”的股份包含 IPO 前取得的股份及该部分股份后续通过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形成原因
受同一实际控
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206,682,881 57.46%
制人控制
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 受同一实际控
第一 147,245,468 7.01%
企业(有限合伙) 制人控制
组
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 受同一实际控
企业(有限合伙) 制人控制
合计 1,365,480,392 65.0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1,552,043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552,043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9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1,449,85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4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448,588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2,001,262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9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谷集团、实际控制人卢宗俊、股东谷洋投资、谷泽投资承
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
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控股股东中谷集团同时承诺:
“1、本企业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中谷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在本企业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
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2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发行人股
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
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3、如果发生减持行
为,本企业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并提前 3 个交易日(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通过发行人
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
股份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谷洋投资、谷泽投资亦同时承诺:
“1、本企业持股锁
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在本企业持股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
应进行调整),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3、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企业将严格遵循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提前 3 个交易日(或信
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
序前不得减持。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
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
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
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