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 用友网络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6 18:07: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 2025-050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现有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
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用友网络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满
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拟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
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
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
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
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
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
方案,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方案项下的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股票(H 股),均为普
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
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
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
行;
  (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
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和/或
 (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
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及流通比例等规
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由公司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
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
(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根据市场情况授权整体协调人行使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00%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及超额配售事宜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
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
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
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
并须在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后
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
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采用
市场化定价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本次发
行的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
区及外国)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
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和超
额认购的倍数来确定,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
的比例分配。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
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
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
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的规定的超额认
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
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
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
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
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
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
“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
有)和机构投资者。其中,配售比例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
发行 H 股并上市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
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
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
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在取得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有关批准、备
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
期,根据正式刊发的 H 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
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转为
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的公众公
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 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可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AI 等前沿技术研发及产品迭
代、全球化能力及体系建设、生态伙伴合作平台升级及营销体系深化和面向未来
方向的战略投资及收购、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
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申请批准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现行及未来资金需求等
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
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
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向计划以公司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最终稿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相关决
议的有效期为自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如果公司已
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备案或批准文件,
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权(如有)
孰晚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境外公开发行 H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的议案》
  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 H 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 H 股
并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
(如适用)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H 股并上
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公
司未能在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则届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
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
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
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七日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用友网络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