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 号),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9.8.1 条第(八)项的情形,深圳证
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逐项排查,不存
在 9.8.1 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也符合 9.8.8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
重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
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2 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
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 2020 年末、2021 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目的
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 2020 年、2021 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北京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28 号《关于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4 年
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8 号):
“经查明,金一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金一文化 2020 年及 2021 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 2020 年虚增存货
额的 21.21%;2021 年虚增存货 6.37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7.03%,虚增利
润总额 0.28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 2020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
了逐项自查,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止披露日,公司已结案的投资者索赔相关案件 1 起,索赔金额 25,059.02
元,北京金融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金额 13,677.29 元,公司已完成赔付;公司收到
北京金融法院已作出并案审理的民事裁定书的已受理案件合计 18 起,公司暂未
收到相关起诉材料,涉诉金额暂未知悉,相关事项暂未达到确认预计负债的标准。
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
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