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0606 号
股份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拥有权益的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书中含义如下: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东北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信托 指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有差异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 1060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注册资本 16,473,482,853.38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316763397Q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
担保、票据、金融租赁、科技金融、金融资产、技术、
产权交易金融和类金融业务投资与运营;投资咨询、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
款等业务);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主的房地产开
发、销售、租赁、管理以及金融后援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 10606 号
吉林省财政厅(持股比例 89.42%)、吉林省方圆资产
主要股东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24%)、长发金融控股(长
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所示:
其他国家或地区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永久居留权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
组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北证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
代理买卖基金、信托产品及其他理财产
吉林九台 品;基金销售;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借
农村商业 间接持股比例为 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
银行股份 5.97% 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存款、外汇贷
有限公司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
业外汇拆借和资信调查、咨询、见证,外
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
保、即期结售汇、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信息
服务业务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吉林省金控集团改革方案》,吉林省方圆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林信托股权作价增资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吉林信托股权比例增加至 62.11%,成为吉林信托控股股东,导致其
在公司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未来
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东北证券股份,东北证券均
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北证券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北证券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中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中交易买卖东北证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东北证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志伟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吉林省长春市
股票简称 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 000686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长春市人民大街 10606 号
公司
增加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增加,导致其在上市公司间接拥有权益的
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无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无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276,073,582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1.80%
时间:吉林信托股权变动完成之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方式:因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增加,导致其在上市公司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增加
是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是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