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5-015 号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
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将达到规定的最长连续聘任年限,
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96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498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人
业务收入总额 47.4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客户家数 693 家
审计收费总额 8.54 亿元
(含 A、B 股)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 家
上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以上,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金亚科技 2014 年年报存
在虚假陈述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
金亚科技、 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信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 里 2015 年年度 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保千里、东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北证券、银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投资者 2015 年 报 、 1,096 万元
信评估、立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
信等 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
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
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
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
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受到刑事处罚无,
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共 131 人。
(二)项目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谢骞 文琼瑶 崔志毅
何时成为注
册会计师
何时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 1998 年 2014 年 1998 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
本所执业
何时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
审计服务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 司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 2022-2024 2022
有限公司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近 三 年 签 署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3
或复核上市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
公 司 审 计 报 2024 司
告情况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2023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2024
上海宽惠网络科技股份有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由公司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
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将达到规
定的最长连续聘任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
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