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北斗+5G 融合终
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348.12 万元(暂估金额,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458,1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999,994.6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13,498.2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886,496.43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3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1 年 6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2 年 7 月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1”)。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芯”)、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
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募集资金项目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开户主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001162100095003400
账户使用情况 正常使用
募集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开户主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北 京 银 行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 20000001162100076290887
账户使用情况 账户注销(账户资金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项目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开户主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110701013302344309
账户使用情况 正常使用
募集资金项目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开户主体 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110701013702344538
账户使用情况 正常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90.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C016405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
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
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基本
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目”满足结项条件,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34 万元,为现金管理取得的收
益及活期利息收入。鉴于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9,958.63 万元,项目实
施完成;“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金额 10,000 万元,已经使用完毕,项目实施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9,000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 8,388.65 万元,已经使用完毕,
项目实施完成。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8,388.65 8,388.65
注:“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
项条件。公司在“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过程中,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
证项目建设目标和效益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和成本控制,加强项目建设各环
节费用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 9,958.63 万元,其中研发设备购置 2,068.74 万元、软件及知识产权购
置 802.22 万元、研发人员支出 314.01 万元、研发材料 4,360.61 万元、测试加
工费 2,413.05 万元。该募投项目研发形成的技术在客户验证过程中生产了一批
基于北斗+5G 的产研一体化卫星通信芯片并实现销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将上述产研一体化芯片计入营业收入,相关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比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节
项目名称 披露日累计 净利息
诺投资总额 例 募集资金 余金额
投入金额
北斗+5G 融合终
端基带芯片研发 14,000.00 9,958.63 71.13% 4,041.37 306.75 4,348.12
及产业化项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
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
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
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
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
将“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北
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对“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范性文件,本次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不存在违反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力创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
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
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待后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