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 春光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5 1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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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鑫芳女士持有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24,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股票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以及股权激励限售股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袁鑫芳女士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73%,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47.07%。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袁鑫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2,124,500股
持股比例           1.56%
               IPO 前取得:1,5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股权激励取得:24,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袁鑫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及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条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
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3%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
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
将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条承诺
已履行完毕)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本
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监管部
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故实际减持数量、减
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
形,亦未违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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