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
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
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