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飞霖先生、张景春先生、陈美玲
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吴树满先生、侯卫和先生为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树满先生、侯卫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侯卫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
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候选董事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三年,就任时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选举决议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董事郑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郑财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
陈飞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历。
曾任福建保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保达实业(平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飞霖先
生曾在 2024 年 8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
到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陈飞霖先生作为
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经营和整体运行情况,对公司稳
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本次提名陈飞霖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张景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巢湖学院教师,深圳万厦居业公司总助、副总经理,中信华南集团东莞公司
副总经理,长春中信鸿泰置业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信地产长春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置业深圳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奥盛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陈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现
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美玲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00,000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二)独立董事
吴树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年9月出生,
本科学历。曾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合伙人。现任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深
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树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侯卫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
士(MBA),高级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师,曾任上市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省第五届高级会
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任福州国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
青创创业导师,福建农林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校外导师,福建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项目评审财务专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项目评审财务专家,福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财务顾问,深圳美丽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卫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