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3,296,04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57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永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李奇凤
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漆彤先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 于 选 举李 奇
凤女士为公司 1,757
第四届独立董 ,608
事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漆 彤
先生为公司第 1,791,
四届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震、刘璐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