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晓勇先生持有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6,02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5.00%。
公司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晓勇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 姚晓勇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231975XXXXXXXX
住所 成都市 XXXXX
通讯地址 成都市 XXXXX
境外居留权 无
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鞍股份持股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姚晓勇先生在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合计减持 1,978,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晓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益变动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规定的相关披露要求。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
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
姚晓勇 条件流 18,000,000 5.62% 16,021,300 5.00%
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鞍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
见》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福鞍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