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根据国投高科出具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其减持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时仍需遵守减持预披露相关规定。
总股本为 193,620,227 股,本次计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 188,400,427 股。
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投高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根据法律
法规要求,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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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57%,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
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国投高科减持合计不超过 1,076,000 股;
(4)减持股份的方式:国投高科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国投高科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57%;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国投高科已出具的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
经减持主体自查,公司核查,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完成时间、减持数量和价
格的不确定性,实际实施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
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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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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