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 中信证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4 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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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受江
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的委托,作
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
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
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一)本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95,58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4,955,8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5.60%。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3 日,除权(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
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本计划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计算方法,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V=5.94-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激励计划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国光连锁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
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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