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信凯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当前外汇市
场波动加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聚焦主业,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
主营业务以及公司利润的不确定性,实现提升经营可预测性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衍
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匹配,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
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二)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它相关部门批
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
险,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境外开展衍生品交易,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四)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
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8%。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五)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多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
的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之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
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有效地降
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
价可能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
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 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及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
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会造成延期交割或者无法交割
导致公司损失。
(四)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
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
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
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
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参照外汇收付款计划,控制
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
收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五)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六)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
法律风险。审慎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
七、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
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弢 李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