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 年第二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通知参见公司 H 股公告),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议、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依次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 A 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
票。公司 A 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就同一议案进行网络投票时,仅能投票一次,即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的网络投票视同其在 2025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相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公司 H 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H 股相关公告)。
A 股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凡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且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凡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有权参加公司本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包括首尾
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②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凡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且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2025 年
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代
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6.00、17.00 为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5)
人
应选人数(3)
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 1.00-4.00 及第 15.00-17.00 项议案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00 及第 4.00 项议案为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5.00 及第 7.00-14.00 项议案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6.00-10.00 及第 14.00
项议案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第 1.00-4.0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15.00 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进行投票。
第 16.00-17.00 项议案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5 名,
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第 17.00 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
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67511996 传真:010-67511985
电子邮箱:goldwind@goldwind.com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 号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1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进行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
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
方填上“√”
。
意见的相关栏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
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议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