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中的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事项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
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修订稿)》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