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5-2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本 413,725,2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实际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6,862,623 元(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7,850,170 股股份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
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即 206,862,623 元÷441,575,416 股=0.4684649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684649 元/股。
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3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
账户库存股后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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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化;
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即以 公司 当前总股本 441,575,41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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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普通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 368 号 邮编:201424
联 系 人 :李立传、杨翼飞
咨询电话:021-57403737
电子邮箱:lilizhuan@zhezhong.com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