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
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实
施现金股利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13 元(含税),本次预计共需派发现金股利
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
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 382,006,5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1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六、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白琼、郭晓卉
咨询电话:0755-81713366
传真电话:0755-81706699
七、备查文件
时间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