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的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税),其中:2024 年中期已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6 元(含税);2024
年末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05,918,19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6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25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