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4 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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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536,266,8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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