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3 17:20: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 144,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65%,回购价格为 5.80 元/股,回
购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835,200.00 元。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关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24 日作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向王发先生授予 1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为 5 人,授
予数量为 48.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7 日。
  (七)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一)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二)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三)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70 亿元或者
公司需要回购注销 5 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44,000 股限制性
股票。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66,566,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447,000 股后的股本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6.10-0.3=5.80 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5 人,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为 144,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865%,回购价
格为 5.80 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资金总额为 835,200.00 元。
   三、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6,566,000 股减
至 166,422,000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738,190   74.89%       0       124,738,190   74.95%
三、股份总数                166,566,000   100.00%   -144,000   166,422,000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锐新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