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3 17: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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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际贸易(青
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
国贸齐河”)。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5 年 5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 137,632.34 万
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青岛提供 22,666.93 万元保证担保。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5 年 5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 108,944.87
万元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 1,056,000.00 万元,已实
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 585,513.42 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5,530.93万元信用证,
于2025年5月8日与民生银行签订编号为ZX25050001372576的《开证申请书》,信
用证于2025年5月9日办理完毕。
高保字第DB2500000034099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担保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2,852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5月9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509001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5月12日办理完毕。
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
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13,381.84万元人民
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函编号为:GC5800425000452,保函于2025年5月13日办
理完毕。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开立2,860万美元
信用证,于2025年5月15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40120250000241的《进口开
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5月15日办理完毕。
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开立5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
票,剔除保证金后占用授信额度40,000万元,于2025年5月28日与农业银行签订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84180120250000691等,银行承兑汇票
于2025年5月28日办理完毕。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理完毕。
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
立2,944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5月13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青进
口开证字0513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5月20日办理
完毕。
GC2024092900000046,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担保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开立290.85
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5月21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合
同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贸融字2025年第318号,信用证于2025年5月21日办理
完毕。
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2024年第525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6
年12月1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
额度使用申请书》,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5月26日办理完毕。
能保证202501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借款19,900万元,于2024年2月5日与中国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合同编号:2024年青西中银司借字045号,流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2月6日
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5月7日,金能化学青岛归还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本金15,700
万元,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交通银行申
请开立2,867.71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4月18日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为青西交
银金能202504的《综合授信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
年4月18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5月16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
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能保证202501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农商银
行申请开立2,99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4月8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
用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贸融字2025年第314号,信用证于2025
年4月18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5月22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
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2024年第525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6
年12月1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农业银行申
请开立7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剔除保证金后占用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于
月28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元。
   (二)金狮国贸青岛
号东办公楼二楼 216-2-1 室(A)
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能化学齐河
室、507 室
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
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四)金狮国贸齐河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民生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
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二)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亿元整的本金
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
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
 (三)中国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63,000 万元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的应付
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8 年 2 月 24 日
 (四)农业银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
 (五)南洋商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范围除本合同前述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外,还包
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
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债权银行
垫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债权银行)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
 (六)青岛农商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
 (七)交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056,000万元,已
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5,513.42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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