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行权起始日:2025年6月6日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0人
?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332.0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邦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875.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4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2023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5元/份调整为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期 授予激励 授予后权益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权数量 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计划首次授予
计划预留授予
(三)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
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5名调整至
期权数量保持200.00万份不变。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4
名调整至14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875.00万份调整至830.00万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等待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股票期权自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为
第一个等待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
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
形,满足行权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 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措施;
(4)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 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
(1)公司2024 年实现营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业 收 入 25.42 亿 元 , 较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2023年同期增长54.36%。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 利 润 5,012.98 万 元 , 较
长率不低于42%。 2023年同期减少40.24%。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满
足行权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评价标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合 格 在154名激励对象中,有
准 (A) (B) (C) (D) 140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行权比 为B及以上;除14人因离
例 职原因,当期不可行权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 外,其余皆满足全部行权
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 条件。
人层面行权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共计332.0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行权的具体情况
日(T+2)日上市交易。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日股本
本次可行权数
姓名 职务 划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量(万份)
(%) (%)
陈涛 副董事长 14.00 1.30 0.08
王艾琴 副总经理 8.00 0.74 0.05
田玉杰 副总经理 8.00 0.74 0.05
张洪超 董事会秘书 8.00 0.74 0.05
罗晓 财务负责人 6.00 0.56 0.04
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135人)
合计 332.00 30.80 1.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
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摊销,计入费用及资本公
积;在行权期,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金额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40 名激励对象满足全
部可行权条件。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期条件成就人
员合计为 14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32.00 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
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
效,满足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 140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的 332.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行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对象、行权数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