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30 2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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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
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其中现场表决 7 人,董事杨建平先生、匡
红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谢吴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徐宏斌先生和潘永祥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
司董事会同意杨建平先生提名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刘志庆先
生和刘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
管理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谢吴涛先生、匡红军先生及顾正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由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认为:截至目前,新苏绿能对马鞍山已不具备实际控制权,故马
鞍山与公司已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本次签署解除协议符合各方实际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之解
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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