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5-042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权属公司
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鲁西矿业”)拟向其控
股子公司——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菏泽煤电”
)
提供人民币 10 亿元内部借款,期限 3 年,利率 3.1%。菏泽
煤电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鲁西矿业提供抵质押担
保,并将办理相关资产的抵质押手续。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
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西矿业向菏泽煤电提供人民币10亿元内部借款,期限3年,利率3.1%。
菏泽煤电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鲁西矿业提供抵质押担保,
并将办理相关资产的抵质押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构成需董事会审批的财务资助。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本次内部借款事项构成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测算,属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菏泽煤电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菏泽煤电于2001年12月在菏泽市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元,住所为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东溪路中段,主要从事煤
炭开采、洗选与销售,为兖矿能源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69,574 8,303,266
负债总额 5,719,334 5,585,656
净资产 2,750,240 2,717,609
资产负债率 67.53% 67.27%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8,040 2,440,905
利润总额 1,374 253,988
净利润 1,374 150,486
(二)资信情况
菏泽煤电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履约
能力。
(三)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前,公司未向菏泽煤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菏泽煤电为鲁西矿业控股子公司,鲁西矿业持股83.5931%,山东
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持股13.0742%,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持股3.3327%。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向菏泽煤电提供财务资助。
鲁西矿业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期限向菏泽煤电收取利息,菏泽煤
电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鲁西矿业提供抵质押担保,不存在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出借人: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借款人: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10亿元
(三)借款期限:2025年5月30日至2028年5月30日
(四)借款利率:3.10%
(五)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
担保措施:菏泽煤电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鲁西矿业提
供抵质押担保,并将办理相关资产的抵质押手续。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菏泽煤电以净值不低于借款金额的资产向鲁西矿业办理抵质押
手续,另外,鲁西矿业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
面有效的风险控制。鲁西矿业将加强对菏泽煤电的日常经营管理,密
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
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鲁西矿业为菏泽煤电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鲁西
矿业对菏泽煤电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同
意由鲁西矿业向菏泽煤电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内单位提
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65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79.2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