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5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 合 条 件 的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8人。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时公司股
号
(万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5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306.4135 92.46% 4.62%
预留部分 24.9736 7.54% 0.38%
合计 331.3871 100% 5.00%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00%;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
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
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归属期 20%
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20%
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归属期 20%
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四个归属期 20%
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6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五个归属期 20%
起 7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
得递延。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本激励计
划的禁售安排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④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分批次办理归
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
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3)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7 年五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2年营业收入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3年营业收入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4年营业收入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第四个归属期 2026年
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5年营业收入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第五个归属期 2027年
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6年营业收入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述业绩考核不
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含子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
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个人归属系数如下表
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归属系数 100% 100% 90% 5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查<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30日,
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授予价格为99.38元/股(调整后)。
(三)关于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影响,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由99.98元/股调整为99.38元/股。
分派、2024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影响,根据《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9.38元/股调整为66.24元/股,授予数量由330.7535
万股调整至489.5151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306.4135万股调整至453.49198万
股,预留部分由24.34万股调整至36.0232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为2023年1月18日,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7日,
归属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人员情形的;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
入为384,916,466.51元
,公司2022年度营业
收入为754,599,658.67
公司层面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要求:
元,公司2023年度营
业 收 入 为
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2年营业收入。
复合增长率为65.9%,
不低于2022年度营业
收入,满足归属条件
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 格 , 作 废 9.1760 万 股
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 ;55名激励对象2023
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B”、“C”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个人归属系数分别为“ C、1名激励对象2023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 D,上述C和D合计作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废 3.1467 万 股 ; 首 次
归属系数。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一个归属期共计可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属85.7167万股,本次
。 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
左述的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前获授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万股) (万股) 的百分比
侯强 董事、副总经理 98.0906 19.6182 20%
WANG,XIAOJ 海外市场部负责
UN 人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328.46538 62.5465 19.04%
其他人员(145人)
合计(147人) 444.31598 85.7167 19.29%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47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7,167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7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归属的147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起至归属完成之日之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归属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
性 股 票 相 关 费 用 进 行 相 应 摊 销 。 本 次 归 属 限 制 性 股 票 857,167 股, 总 股本 将由
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