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 5 号冠城大通广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
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7,150,300 79.48 6,651,653 19.47 358,100 1.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
供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伟、陈见非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