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30 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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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3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办公软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
汇编,会议为紧急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在会议通知
中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高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
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监事高立、耿富华、刘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未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
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实
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公司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总额,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调整
为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债务。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252,613,560 股(含本数)。
  除减少募集资金金额及因此而调整的股份发行数量等事项之外,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减少募集资金总额
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
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监事高立、耿富华、刘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未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
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实
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公司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总额,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
为不超过 252,613,560 股(含本数)。
  基于前述内容调整,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有权决定修订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认购协议,故本议案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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