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76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1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2 元。本次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40,243,2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24GZAA3B0268)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前期调整前 前期调整后 已累计投入 实际尚未使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拟使用募集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金 用的募集资
资金投资金 资金投资金 额 金余额
额 额
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
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39,835.37 39,835.37 27,721.19 16,790.50 11,021.71
注: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和募集资金专户期末
余额。
三、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该项目进行以下调
整:
“1 号楼”),研发中心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为便于管理与规划,公司决定
将研发中心调整至“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生产基地
(以下简称“2 号楼”)。此次调整后,研发中心拟使用面积保持不变,1 号楼将
全部用于办公。
研究课题为:松香改性丙烯酸酯台板胶的研究与应用;高流平、低内聚应力超柔
软丙烯酸酯乳液的合成与应用研究;数码白墨用处理液的研究与开发;印花胶浆
用生物基丙烯酸乳液的研究与应用;数码打底浆用阳离子聚丙烯酸乳液的研发及
复配研发;高性能硅基材料的研发。
所涉及设备的数量、价格及配套设施进行调整。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旨在通过进一步建设先进研发环境,加大研发设施的投入,为公司进行
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
性的同时不断扩充、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更好地支持公
司与客户同步研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纺织印花解决方案,从而强化公司在纺
织印花领域的综合竞争力。该项目实施主体为长联科技,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
原计划投资总额 7,185.3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7,185.31 万元,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 年 7 月。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3,566.6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632.5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
(三)调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是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
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经过了谨慎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项目
设置具有合理性。由于公司未来将加大研发投入,除该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外,
还计划新投入约 4000 平方米的研发中心。为了提高运营效率,统一管理,节省
运营成本,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与新增研发中心
集中至 2 号楼 5-8 层,其中 7-8 层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5-6 层为自有资金投入
的新增研发中心,2 号楼其他楼层拟用于生产及应用,调整后将有利于环保设备
的建设,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提高生产部和研发中心的协作性。
为支持公司硅基材料项目的发展,公司决定增加“高性能硅基材料的研发”
的研究课题。该课题符合国家产业升级与创新驱动的要求,符合绿色环保与可持
续发展要求,符合新兴产业配套与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
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推动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满足该募投项目的研发项目的实际需求,公司将对该项目所涉及设备的数
量、价格及配套设施进行调整。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整体规划,发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协同效应和规模化效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
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
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
募投项目年生产能力合计数一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 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
名称
花胶浆建设项目 产基地建设项目 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
实施主体 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长联科技 惠州惠联
以下简称“惠州惠联”)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
实施地点
村地段 坑村香博路 20 号 村地段
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 2026 年 1 月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1 月
态日期
年生产能
力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对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的内部投入进行了必要的、合理
的调整,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金额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拟
序号 项目 年产 1.5 万吨 环 保型水 性 印 年产 2.775 万吨 投入募集
环 保 水 性 印 花 花 胶浆生 产 基 环保水性印花 资金金额
胶浆建设项目 地建设项目 胶浆建设项目
一 建设投资 15,023.08 13,626.98 16,825.52 16,825.52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4,000.00 3,710.36
合计 17,023.08 15,626.98 20,825.52 20,535.88
注:变更后项目使用原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建筑主体,故
变更后的建筑工程费与原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相
同。
变更后项目将沿用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资金专户。因本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股东会审议通过,已投入到原募
投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将在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全部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转入变更后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变更后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整合
变 更 后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为 20,825.52 万 元 , 其 中 拟 投 入 的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变更前的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合计数一致。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新建胶
浆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设备等来扩大环保水性印花胶浆产能,一方面可以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
方面将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
合竞争实力。
“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惠联,项目
建设期 24 个月,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22,323.08 万元,项目财务内
部收益率 13.12%(所得税后),净现值为 1,069.34 万元(所得税后,折现率按
局出具的“惠市环建20182 号”
《关于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
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公司于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288.5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累计
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建设期
率 13.84%(所得税后),净现值为 1,582.09 万元(所得税后,折现率按 12%计
算),项目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获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
具的“东环建20202325 号”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扩
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取
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4-441900-04-01-852477)。原计
划投资总额 15,626.9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9,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922.4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为 2,100.59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
目的建筑工程投资,已建成的生产基地(即“2 号楼”)将用于公司的研发、应用
及生产。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
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是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
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经过了谨慎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置具有合
理性。两个项目都是通过新建胶浆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设备等来扩大环保水性印
花胶浆产能,主要产品包括通用型白胶浆、通用型透明胶浆、功能型胶浆等水性
环保产品。由于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惠州惠联能够申请更高的环保产能指标(目前相关事项已经获得惠州市惠阳区
永湖镇人民政府同意新增产能的意见函,相关申请程序正在办理中),公司本着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的原则,拟将两个募投项
目进行整合,以实现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
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五、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后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花胶浆产能,解决现有产能瓶颈,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
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将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丰富
产品类型,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本项目达产后的
产品新增生产能力如下:
序号 产品系列名称 年生产能力(单位:吨)
注:各产品系列的年生产能力为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
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相加。
序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项目 占投资比例 资金来源
号 T+1 年 T+2 年 合计
一 建设投资 7,498.30 9,327.22 16,825.52 80.79%
二 铺底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19.21%
三 项目总投资 7,498.30 13,327.22 20,825.52 100.00%
(二)变更后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逐步成长为一家提供多元化产品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
方案提供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更加
关注服装对自身健康的影响,对纺织印花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对印花材料的
环保性能、呈现效果及其他特殊性能如阻燃、防冻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水性印花胶浆产线的生产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
不同行业客户差异化产品需求,缩短供货时间,提高响应能力,推进产品结构升
级,支持公司承接更多项目,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及抗风险能力。
需要
随着企业发展规模的日益壮大和降本增效需求的日益增强,公司现有水性印
花胶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高,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
目是公司扩大产能、实现规模效应、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一步。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是增加各种功能水性印花胶浆产线的生产能力,可以更
好地满足不同行业客户差异化产品需求,缩短供货时间,提高响应能力,支持公
司承接更多项目,从而不断扩大经营规模。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工成本的逐步提升,成本控制、提高生产效
率对企业健康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将成为未来工业制造
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及智能仓
储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档次,强化成本优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三)变更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环保型水性油墨行业的政策扶持早在 2016 年就被提出,《关于印发“十三
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鼓励新材料产业提质增效,提高
产品附加值,打造新材料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国家鼓励扩大绿色环保
印刷材料规模化应用范围,国家政策的提出推动了产业的快速发展。
公司已先后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
证。公司相关负责人持有初级质量专业资格、化工分析工程师、中级知识产权师
职称,具备丰富的质量管理和体系管理经验。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管理经验建立了
完善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制定了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全面的生产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覆盖水
性印花胶浆等的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从而实现对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的程序化、
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
障。
公司已具备了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已在水
性丙烯酸酯树脂开发和水性印花胶浆制造方面建立了具备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
并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
水性印花胶浆制造行业管理经验,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公司中层
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够实现公司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线高效衔
接。
(四)变更后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经综合测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37,723.09 万元,项目
财务内部收益率 13.75%(所得税后),净现值为 2,675.12 万元(所得税后,折现
率按 12%计算),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
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
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
较大差异的可能。
(五)变更后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该项目投产后,能否顺利
开拓市场并消化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的收益。尽管公司已对本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认证,对该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影
响进行了详细的预测分析,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
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而导致的销售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1)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系统明确的销售
目标;根据目标方案分派具体的执行人员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销售风险。
(2)立足于既有产品及营销网络,以稳健步伐扩张终端营销网络,不断改
进客户服务,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既有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份额。
(3)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实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程。
本项目将新招一批生产员工,如何在产能扩增情况下保证各种产品的质量是
本项目面临的另一重要风险。面对这一风险,公司从研发和生产两方面入手,通
过严谨的研发过程和规范的生产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的品质。研发方面,公司研
发部门按照产品研发要求开展研发工作,严格把控每一环节,从源头上确保公司
产品的高品质。生产方面,建立了完善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有质量管理
部门,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全面的生产管
理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此外,公司同时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存储等各
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的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在管
理制度、资源整合、研发管理、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
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较大扩张,那么公司将
面临管理经营风险。
公司最近几年发展快速,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公司建立起了完善
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己的企业文化,有效保障公司快速发展。未来,公司规模
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管理能力、营销能力、研发生产能力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公司计划通过深化制度建设,合理安排内部机构,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和企业责
任感。同时,公司将引进一批经验丰富、适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从管理、研发、生产、市场等各方面整体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项目顺利
运行。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
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
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
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持研发队伍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主要包括:
(1)制订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提升技术人员薪酬,以薪酬留人。
(2)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快
乐工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留人。
(3)积极给予技术人员培训和学习教育,以发展留人。
(4)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吸收核心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以激励留人。
(六)变更后项目获得的前置审批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环评等方面程序,目前相关手续正在
办理中。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的战略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和变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
的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调整和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
要作出的优化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充分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和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
产能布局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唐少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