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30 18: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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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持有股份 8,015,784 股。公司实施本次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
A 股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8,015,784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6,377,040.68 元(含税)。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
本×10 股=136,377,040.68 元÷1,144,491,123 股×10 股=1.191595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1191595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 1191595 元/股。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
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 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的 A 股与 H 股的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
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目前持有股份 8,015,784 股。公司实施本次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
A 股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8,015,784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6,377,040.68 元(含税)。
   【注: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中 A 股总股本 1,144,491,123 股,H 股总股本
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8,015,784 股后的 1,136,475,3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
本×10 股=136,377,040.68 元÷1,144,491,123 股×10 股=1.191595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1191595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91595 元/股。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公告》,若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相关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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