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5-048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承接了 1 艘 40,400 吨散货船(船体号:
DJHC6118)建造项目,公司拟为大津重工就上述订单的第一期分期付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不超过 4,310.88 万元(以 2025 年 5 月 30 日汇率折算,实际
担保金额将以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公司保函》。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
公司 2025 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4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 3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
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 606 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5-048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
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
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 100%股份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
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71,789.19 346,609.24
负债总额 261,429.46 242,958.22
其中:银行贷款 32,325.60 24,640.37
流动负债 258,765.87 240,422.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10,359.73 103,651.01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67,310.47 337,245.87
净利润 6,606.02 21,834.04
三、《公司保函》主要内容
受益人: VISENTINI GIOVANNI TRASPORTI FLUVIOMARITTIMI SRL 或其指定单船公
司(以上统称为“你方”或“买方”)
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我方)
被担保方: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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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2025-DJHC6118-01 的本担保函。
鉴于买方与卖方签署了转让协议,如果买方在合同和/或转让协议项下,在该船交船前有
权利要求卖方退还,我方特此不可撤销地担保,作为主要责任人且不仅仅是担保,在我方收到
买方索款要求后 40 天内退款给买方,前提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买方已经支付该第一期分期付
款且卖方在本保函中提供的账户上也已经收到该款项,但是无论如何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美元
加上(i)如果你方终止合同是根据合同第 VIII 章 3(a)条款中可以允许的延期或合同第 XII 章 2(b)
全损的原因,则利息按 3%年息或加上利息(ii)如果你方终止合同是根据合同第 III 章 1(c), 2(c),
之日起生效。
(a)以你方和卖方签署的交接船议定书的复印件为证据证明的该船已被交付给你方,且你
方已接船;或
(b)卖方或我方已支付本保函下的全部退款;或
(c)合同被卖方合法终止、中止或取消;或
(d)2026 年 9 月 30 日,四者以早到为准。
一旦保函终止,则本保函将自动和立即失效,无需我方申请或要求,你方应将本保函归还
给我方。但是,如果你方和卖方之间就上述事项存在仲裁或上诉,则本保函的有效期将自动延
长至最终裁决或最终的和不可上诉的法庭判决被公布后 70 天(包括第 70 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已生效的美元担保金额为 14,933.68
万美元,已生效的欧元担保金额为 9,331.80 万欧元,已生效的人民币担保金额为 121,862.75
万元,总计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305,324.41 万元(以 2025 年 5 月 30 日汇率折
算,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45.85%。
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后,总计对子公司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309,635.29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9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金额为 0。无逾期担保金额或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5-048
五、备查文件
《公司保函》。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