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9 18: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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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0,677,2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13,067,723.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26,135,446 股,转增股
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6,812,67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4 年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化。
分配方案一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130,677,230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
本增至 156,812,67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
 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转增股本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51,258,426    39.23%    10,251,685   61,510,111    39.23%
无限售条件股   79,418,804    60.77%    15,883,761   95,302,565    60.77%
 总股本     130,677,230   100.00%   26,135,446   156,812,676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1 元。
丁琦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意向的承诺:本
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01 元/股。
持价格由 28.01 元/股调整为 27.46 元/股。
持价格由 27.46 元/股调整为 22.43 元/股。
格由 22.43 元/股调整为 18.65 元/股。
持价格由 18.65 元/股调整为 18.55 元/股。
格由 18.55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 23 号院 1 号楼 12 层 1201-12

    咨询联系人:付英
    咨询电话:010-67711118
传真电话:010-67716606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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