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
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
”)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
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
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章节。除本次修订的内
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其中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
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
未逐条进行列示。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项。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本次修
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13。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
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原《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合并至《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原《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和《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次
拟修订制度明细如下:
是否需要 是否需要
序号 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名 序号 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名
提交股东 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管理规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制度
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废止。
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合并至《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原《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废止。
原《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原《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废止。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投资管理制度》
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13。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