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2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区2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1,053,314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为 3,728,95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9人,代表股份30,444,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9.37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0,253,16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39.1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9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247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1,400,9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8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209,2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56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0,42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7%;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0,42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7%;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0,42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0,42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56%;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股东钱和生、唐卫国、张玉平、张骁、曹菊芬、钱亚萍、钱雅
琴、金方荣回避表决。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2,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39%;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同意30,42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7%;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0,42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93%;反对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