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5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 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四人)。董
事王卓先生和董事徐阳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
下,均委托董事周志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
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
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赵忱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刘晓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与
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调整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纯先生(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周志远先生担任。
远先生、李莉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担任。
先生(独立董事)、赵忱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李莉女士担任。
王卓先生、李莉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担任。
(二)关于出售扬州万运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卓先生、
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生态环保主业,逐步推动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剥离,公司
拟以经国资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 259,264.32 万元为对价将所持全资子公司扬州
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
方式转让至公司关联方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实施
后,扬州万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扬州万运 100%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
提高资产利用率,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意该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后续相关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扬州万运 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52)。
(三)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鉴于《<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
办函【2023】115 号)的政策原因,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达环保”)与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已无法继续合作,泰达环保拟
终止投资建设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遵化餐厨项目”)。
经初步统计,遵化餐厨项目已投入资金共计 57.56 万元。经与遵化市环境卫生管
理中心沟通,遵化市政府同意对遵化餐厨项目前期投入 57.56 万元进行全额补偿。
泰达环保拟与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签署《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特许经营终止协议》。预计上述投入资金可全部收回,项目无损失。
董事会认为,若本次遵化餐厨项目涉及投入全部收回,项目无损失,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投资建设泰达环保高邮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满足即将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求,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以下简称“高邮项目”)拟对现有
两台焚烧炉烟气净化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预估总投资为 4,973.60 万元,其中
项目资本金为 1,492.00 万元、银行贷款为 3,481.60 万元,不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金。本次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总工期 12 个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高邮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符合公司可持续发
展需求,有助于高邮项目合规运营,提升高邮项目核心竞争力,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投资建设泰达环保武清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满足《天津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武清区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武清项目”)拟对两台焚烧炉烟气净化处理工艺进
行技术改造,预估总投资 1,912.96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573.89 万元、银行
贷款为 1,339.07 万元,不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本次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设
计划总工期 10 个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武清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符合公司可持续发
展需求,有助于武清项目合规运营,提升武清项目核心竞争力,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投资建设泰达环保扬州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满足即将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求,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扬州项目”)拟对现有一二三
期五台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技术改造,预估总投资 9,700.86 万元,其中项目
资本金为 2,910.86 万元、银行贷款为 6,790 万元,不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本次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总工期 12 个月。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扬州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符合公司可持续发
展需求,有助于扬州项目合规运营,提升扬州项目核心竞争力,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3)。
三、备查文件
(一)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