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于2025年5月20
日被冻结、标记的14,140.2972万股属于冻结、标记错误,江苏立青非案件被执行
人,发现股份被错误冻结、标记后,江苏立青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及法院进行沟通,
已于2025年5月22日及时办理了14,140.2972万股的解除冻结、标记手续。
本次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再冻结、司法标记及解除了冻结、司法标记,江苏立青
告知,其 2025 年 5 月 20 日被冻结、标记的 14,140.2972 万股属于冻结、标记错
误,江苏立青非案件被执行人,发现股份被错误冻结、标记后,江苏立青积极与
执行申请人及法院进行沟通,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及时办理了 14,140.2972 万
股的解除冻结、标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再冻结、司法标记及解除冻结、司法标记的基本情
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限
本次冻结/ 占其
股股东或 占公司 售股(如
股东 再冻结/标 所持 冻结/再冻结/
第一大股 总股本 是,注明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名称 记股份数量 股份 标记申请人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万股) 比例
致行动人 型)
安徽省淮北市
中级人民法院
是,首发 安徽省淮北市
后限售股 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 是,首发 安徽省淮北市
是 1,536.2972 7.93% 2.13% 2025-05-20 2027-05-19 司法冻结
立青 后限售股 中级人民法院
是,首发 上海市徐汇区
后限售股 人民法院
是,首发 上海市徐汇区 司法再冻
后限售股 人民法院 结
合计 - 15,940.2972 82.29% 22.14% - -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冻结/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解除冻结/标记
标记股份数量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申请人
(万股)
一致行动人
安徽省淮北市
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北市
江苏立青 是 9,834.00 50.77% 13.66% 2025-05-20 2025-05-22
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北市
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 14,140.2972 73.00% 19.64%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记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总股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量(万股) 持股份比例 本比例
江苏立青 19,370.1714 26.90% 7,029.8742 0 36.29% 9.76%
南京宇宏 261.8800 0.36% 261.8800 0 100.00% 0.36%
合计 19,632.0514 27.27% 7,291.7542 0 37.14% 10.13%
本次 2025 年 5 月 20 日被冻结、标记的 14,140.2972 万股属于冻结、标记错
误,江苏立青非案件被执行人,发现股份被错误冻结、标记后,江苏立青积极与
执行申请人及法院进行沟通,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及时办理了 14,140.2972 万
股的解除冻结、标记手续。
本次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