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千鑫恒
出具的《关于减持佳士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的 4.29%,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冻结股份 冻结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股份 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千鑫恒 20,409,006 4.29% 20,402,906 99.97% 4.28% 20,409,006 100% 4.29%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发生股本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千鑫恒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
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