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3 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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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
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4.94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761.77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28.23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2)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和《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109,457.78        109,457.7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
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
体系、增强营销渠道管理能力、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 8
个办事处,并对 22 个现有办事处进行升级。项目总投资额为 12,010.05 万元,
包括办公场地购置费 6,300.00 万元,办公场地租赁费 277.20 万元,办公场地装
修费 1,172.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3,581.04 万元,预备费 679.81 万元。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原因是:第一,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医药行业政策等影响,综合考虑成本投入、产品管线丰富度等
因素,公司及时调整和优化销售策略,对在特定省市建立办事处的实际需求大幅
减少;第二,目前公司在感冒与抗病毒相关领域已逐步覆盖注射、口服、吸入等
多种给药途径的剂型,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在营销渠道上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导致公司需要针对各类药品制定相应的渠道策略和建设方案,增加了项目的复杂
性和难度,同时为了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公司提高了建设项目的设计、投入和验
证标准,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投入周期延长。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
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
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
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
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
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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