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 2025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增加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阎 磊:
冯根福:
周明笙: